Uber 的國際化之路真是喜憂參半,雖然在中國與百度達成戰略合作,但是在亞洲其他國家的業務拓展似乎沒有那么順利。
臺灣交通部在本月 18 號和 19 號向 Uber 在臺公司發出警告,稱 Uber 在臺業務違反了臺灣高速公路法。公告表明:
招募非職業駕駛以自用車輛(白牌車)加入載客營業,以及派遣非經小客車租賃公司授意之租賃車服務等違法行為,皆已破壞市場秩序與合法從業人員權益,主管機關將持續嚴加取締,查證屬實者皆將以一案一罰方式賡續裁處,以杜違法行為持續發生。
在警告中同時宣布他們正與臺灣經濟事務部門合作,準備叫停 Uber 在臺提供的出租車預約業務,原因是 Uber 雇傭沒有駕駛執照的司機,這個舉動可能會增加乘客乘車風險。
到目前為止,Uber 并沒有停止其在臺的業務,而這個舉動使 Uber 面臨著巨額罰款以及進一步的監管審查。Uber 的罰款金額已經高達 255 萬臺幣,除此之外,還有 165 萬臺幣對于 Uber 雇傭司機的罰款。
Uber 官方一位發言人對于此次事件做了簡短的回復,他們希望能夠與臺灣當局展開更具建設性的對話,希望能夠繼續 Uber 在臺的業務。
Uber 進軍亞洲市場步伐一波三折,在印度因為司機強奸案曾被叫停,而在東南亞國家泰國、越南、新加坡,當地政府都正在審核 Uber 提供的租車預約服務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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