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業發展雖是大勢所趨,但由于一直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行業只能在一片爭議聲中摸索前行。老百姓即使手上有資金,也不敢投資P2P。因為在他們看來,P2P已經與“跑路”、“壞賬”等負面詞匯畫上了等號。為解決P2P行業亂象,指導行業健康發展,從2014年起,國家逐漸加強對P2P行業的關注力度,并開始籌備行業監管措施。P2P監管出臺不易,易通貸對監管時間線進行了梳理,讓您更細致地了解監管措施一路以來的點點滴滴——
節點一:2014年3月 李克強總理提出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
2014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提出要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密切監測跨境資本流動,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讓金融成為一池活水,更好地澆灌小微企業、“三農”等實體經濟之樹。
這是互聯網金融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也表明了國家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關注和重視。
節點二:2014年4月 銀監會劃出P2P不得觸碰的四條紅線
2014年4月21日,銀監會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銀監會借此為P2P借貸平臺劃定四條紅線:一是要明確平臺的中介性;二是明確平臺本身不得提供擔保;三是不得搞資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銀監會“四條紅線”從本質上說,是意圖規范P2P行業發展的基本準繩。首先,不得歸集資金池和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明確了P2P平臺不是經營資金的金融機構,劃出了P2P平臺和傳統金融機構的差異性。同時,明確P2P平臺信息中介的定位及不得提供擔保的原則,則是P2P平臺回歸信息撮合、居間服務的關鍵。
節點三:2014年8月 提出P2P發展六大原則
處于野蠻生長下的P2P,任何監管動向都會引發市場極大關注。2014年8月22日,中國銀監會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副主任李志磊提出了P2P發展六大原則,針對P2P平臺的性質、規模、人才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原則指出:1.P2P機構應該是信息中介平臺而非信用中介平臺;2.P2P公司要根據實際情況設立一定的門檻,而且一定是實繳資本而非注冊資本或者沒有到位的資金;3.P2P平臺必須是純粹的、獨立的中介,不能經手投資人和借款人的資金,這一資金可以交由銀行托管;4.投資人、借款人雙方應當有明確的資金額度的限制;5.特別強調對于專業人才的明確需求,包括有金融背景和互聯網背景的專業人才;6.嚴厲打擊假冒P2P平臺,這些平臺不僅抹黑了整個行業而且造成了投資人的損失。
P2P發展六大原則的提出,進一步指明了P2P行業的發展方向,對P2P行業發展亂象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
節點四:2014年9月 P2P監管十大原則出臺
2014年9月27日,中國銀監會創新監管部主任王巖岫提出了對于P2P網貸行業監管的十大原則,提前勾勒出監管規則的底線和要求。原則指出:
1.P2P的發展要堅持業務本質,不得建資金池;2.落實實名制原則,資金流向要清晰;3.P2P要清晰業務邊界,區別于其他法定金融業務,打擊冒名非法經營;4.P2P要有行業門檻;5.貸款人和投資人的資金要進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管代替托管;6.P2P自身不擔保,引入的擔保機構要有資質,不能承擔過多擔保倍數;7.要有明確的收費機制,力求長期的發展,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8.應充分進行信息披露,既要披露自身和運營信息,也要進行風險提示;9.要加強行業自律組織的建設、推動行業標準化和信息共享,打擊偽P2P;10.堅持小額化、普惠金融,支持個人和小微企業。
易通貸作為成熟投資人首選P2P平臺,在運營過程中始終堅持規范和自律,可謂完全符合十大原則的要求。自成立之初,易通貸就明確了自己信息中介本質,不建資金池,不觸碰行業紅線,且一直落實實名制,資金流向清晰。易通貸與商業銀行合作,設立了第三方監管賬戶,同時還是業內第一家發布《信息披露制度》的P2P平臺,設立投資者保護委員會、風險準備金制度,提出《自律制度》等諸多舉措,都是在用實際行動呼吁行業自律,打擊“偽P2P”。
節點五:2015年3月 李克強總理再次提出促進互聯網金融發展
2015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做2015年工作總體部署,指出, 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制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引導互聯網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到“互聯網金融異軍突起”和“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這表明國家最高層已經感受到了互聯網金融的巨大活力,相信互聯網金融可以為經濟發展和改革帶來巨大動力,并要逐步開始扶持包括P2P在內的互聯網金融行業。正是由于國家層面的關注,也進一步推動了P2P行業監管措施的盡快出臺。
節點六:2015年3月 銀監會擬定P2P準入門檻為3000萬元
2015年3月,有消息稱銀監會普惠金融部召開有關P2P監管細則討論的閉門會議,會議中銀監會擬定P2P準入門檻為3000萬元,并將為P2P制定杠桿限制要求,擬參考目前擔保10倍的杠桿限制。
對于P2P平臺來說,3000萬元的注冊門檻著實不低,會將不少平臺拒之門外,但這同時也將對行業起到一定的凈化作用。有網貸第三方平臺曾進行統計,若以3000萬元作為準入門檻,目前有70%以上的平臺不符合監管要求,因為大部分的P2P平臺在1000萬以下。
易通貸CEO康文表示,P2P行業理應設立門檻,至于這個門檻的具體數字還有待商榷。P2P行業的本質是金融,注冊資本金是保證平臺承擔責任的能力。注冊資本金額充足,從一個側面確實能說明P2P平臺的綜合實力、可持續發展能力和風控準備能力。P2P行業設立相應的準入門檻,可以防止一部分不具備開設平臺實力的人進入P2P行業。易通貸注冊資本金1億元人民幣,為投資人提供了堅實的資金安全基礎保障。雄厚的注冊資金代表平臺良好的抗風險能力、較強的償債能力,也是平臺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節點七:2015年7月初 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或將出臺
2015年7月1日,有媒體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商討近兩年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即將出臺,網絡借貸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近期也會公開征求意見。
由央行牽頭制定的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被視為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頂層設計方案,主要為各互聯網金融業態制定框架性原則,涵蓋互聯網支付、P2P網絡借貸、眾籌、網絡金融產品銷售等幾大領域。在指導意見出臺之后,網絡借貸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也將進入公開征求意見的階段,暫行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已經定稿,銀監會相關領導已經審閱,但其中并未涉及到此前討論的平臺注冊資本、杠桿率這些內容。網貸監管細則真正落地或許還要等待一段時間。
節點八:2015年7月中旬 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有望近期正式公布
2015年7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張濤表示,央行會同有關部委牽頭、起草、制定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指導意見》已經經過黨中央國務院的研究和批準,有望于近期正式公布。同時張濤還表示,國家高層高度重視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未來《指導意見》將確立鼓勵創新、防范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以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為根本出發點。
P2P行業監管時代何時到來一直是業內關注的焦點,隨著上述事件的不斷推進,如今終于看到了監管到來的曙光。易通貸CEO康文曾表示,P2P行業像是一個“等待被監管的孩子”,P2P企業不應該“談監管色變”,適當的監管將促進這個行業向更陽光和透明的方向發展。
監管并不意味著扼殺或阻礙,合理的監管將是促進P2P可持續發展的動力,良性的環境也將為P2P健康有序的發展提供更多的空間。易通貸一直期待監管早日落地,并在國家“他律”出臺前率先進行“自律”,合規、穩健的發展已為近90萬投資人帶來了良好的收益,平臺成交額在2015年7月突破了20億元人民幣。在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及P2P行業監管措施出臺后,以易通貸為代表的正規P2P平臺勢必將迎來更好的發展機遇,P2P行業也將日趨健康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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