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晉華要求移出美國商務部實體清單,否認危害美國國家安全)
來莎莎
針對美國商務部對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采取限制出口措施的決定,福建晉華于1月25日發布最新聲明稱,向美國商務部最終用戶審查委員會提交信函,聲明公司準備遞交正式申訴,要求移出美國商務部實體清單。
晉華表示,為更充分了解和解決美商務部的顧慮,信函同時也要求美商務部提供其最終用戶審查委員會做出將晉華列入實體清單決定所依據的文件材料。在接下來的幾個月中,晉華希望澄清公司并不存在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風險,并說明公司始終一以貫之地遵守美國法律。
美國時間2018年10月29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將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加入實體清單”,對福建晉華采取限制出口措施。美國商務部稱,“福建晉華即將完成DRAM的量產,該技術可能源自美國,且將威脅到為美國軍方提供此類芯片的供應商的生存。”
隨后,美國司法部宣布,對福建晉華及其中國臺灣地區合作伙伴聯華電子提起訴訟,指控這兩家企業涉嫌竊取美國存儲芯片公司美光科技的知識產權和商業機密。
福建晉華是由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晉江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資設立的先進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此前晉華集成電路已納入中國“十三五”集成電路重大生產力布局規劃。根據此前規劃,福建晉華于2018年9月投產,月產能為6萬片。
就在美國商務部的公告后兩天,作為技術上最重要的合作伙伴,聯華電子發布聲明,表示決定暫停為晉華開發技術。聯華電子是晉華在存儲業務上最大的“盟友”,2016年5月,晉華與聯電簽署技術合作協議,開發DRAM相關制程技術。由晉華支付技術報酬金,開發出的DRAM技術成果,將由雙方共同擁有。
在2018年11月3日晚間,針對美國出口管制及美國司法部指控福建晉華和聯華電子涉嫌竊取美光知識產權和商業機密事件,福建晉華正式回應稱,不存在竊取其他公司技術的行為,堅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這次事件是此前“聯美案”專利糾紛的升級。